7月31日,绥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。会议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决定任命名单
(2023年7月31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)
决定任命:
徐春为绥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。
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23年7月31日
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决定任免名单
(2023年7月31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)
决定任命:
任光健为绥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;
王强为绥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;
孙新宇为绥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。
决定免去:
吴建设的绥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;
孙新宇的绥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;
付帮友的绥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。
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23年7月31日
来源 绥阳人大
编辑 李劼
二审 杨韬
三审 庞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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